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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书库 www.xssk.net,最快更新大秦之帝国再起最新章节!

    难兜靡与刘邦见面的地点不是在王帐,是选择了一处小山包。

    乌孙位处西域,大部分是平原地形,可是也不缺险峻山脉和连绵大山,只是相对于大部分的平原那些山地显得有些微不足道。

    平原说是平原,可实际上绝对不是绝对的平坦,会有盆地和山包,只是相对来说山包的海拔非常低。

    现在是下雪的季节,前些天乌孙王庭正迎来较大的雪势,今天才方方停止。

    大雪覆盖了几乎所有能够看得到的区域,帐篷之上和平地上的雪大概有半米多厚,有人铲掉了主要道路上的雪,可是能够想象得出来,哪怕是路也不会干燥,其实就是泥泞之路。

    刘邦前去见难兜靡之前对自己进行了完善的保暖,里面不但穿上了帝国勋贵阶层正在流行的呢绒保暖**,还套上了几层羽绒装,外面甚至是披上了貂皮毛衣,脑袋上也戴着貂皮帽子。

    一层层的保暖之下,刘邦给人看去的感觉是显得有些肿胖,不过他的身高可是二米以上,整个身影搭配起来倒是显得魁梧和健硕许多。

    道路泥泞,脚下穿着呢绒牛皮靴的刘邦可不舍得踩踏,出了帐篷是直接骑跨上战马。他坐下的战马按照华夏的命名应该称呼为狮子骢,是来到乌孙之后难兜靡送的,现在骑着匹马过去正好合适给难兜靡展现一点点态度。

    狮子骢就是一个好听一点的名字,“骢”其实就是青白颜色的皮毛,“狮子”则是形容雄峻。刘邦身高体大,骑跨高头大马的狮子骢倒也显得极为英武,再搭配上周边十来个同样魁梧且人和马都穿戴锻式板甲的侍卫,看着着实威风凛凛。

    乌孙是游牧民族。要说他们有什么较有特色的服装,其实就是羊皮袄和羊皮帽,帽子上会插着至少一根野鸡毛翎。大部分人则是穿着麻衣。

    穿麻衣绝对称不得是什么特色,全世界的人们。现在大部分都是穿麻衣,帝国那边也是这种情况。可是在天寒地冻的时候还穿麻衣,要么是炫耀自己的抗寒,要么就是没有保暖衣物了。

    一队看去华丽丽的骑兵在一些身穿羊皮套装的乌孙骑兵引领下,骑跨的战马一块踩踏泥泞前行,因为是需要离开王庭的帐篷丛去到外面的小山包,刘邦沿途其实能够看到许许多多的东西。

    乌孙现在状况不是太好,王庭这边汇集了许多士兵。一些领地遭受战火波及的难民其实也会涌到王庭。

    骑跨雄峻战马一路走过的刘邦能够发现很多东西,那些在天寒地冻还穿着单薄麻衣的人,能猜测不是奴隶就是失去了财产的乌孙人,一个个冻得发抖还不得不到室外劳动。

    作为奴隶劳动是必须的,他们本身就是一种人形工具,已经能够称得上见多识广的刘邦,他看到的奴隶肤色有点多,有和乌孙一样是白皮肤却是非黑发的人,有麦色皮肤五官分明的波斯人,有除了眼仁和牙齿白的黑人。这一批估计是乌孙人从西域各处抓或是买来。奴隶的出身也比较好猜测,肯定是那些从西向东逃亡的落难人。

    引路的乌孙队长见刘邦对那些奴隶感兴趣,在随同翻译的复述下向刘邦介绍了一些情况。后面还神秘兮兮地说:“贵人若是喜欢猎奇,稍后会有礼物送上。”

    礼物?刘邦近一段时间收到的礼物可不少,从各种琳琅满目的物品,到活生生的人。当然了,他收到的人都是一些美娇娘,有乌孙本族的俏丽姑娘,也有一些各族的姑娘,让他比惊奇的是还收到了两个长得跟黑炭一样的女人。按照他的一些原话,什么女人都玩玩其实很不错。黑炭头的女人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
    出了王庭营寨,远远看去能够看到前方一处小山包上搭了几座帐篷。山包的周边也有卫兵正在站岗,山包上那座最大的营帐竖立着一枝大纛。

    帝国其实也使用大纛。不过一般除了各种猛兽的尾巴和亮丽翎毛之外还会搭配上旗面,绣着一些图案和字,只有君王级别的人和军中主帅才有资格使用大纛,因此一般被称为“王旗”和“帅旗”。

    游牧民族的大纛基本大同小异,无非就是一根长杆顶着猛兽的皮毛,尖顶是三叉戟什么的玩意,最多最多就是多放一些猛兽尾巴或是亮丽的翎毛。

    匈奴族的大纛一定会配上狼皮毛,所以一般看着就是灰色的大纛,属于头曼的大纛目前是帝国皇帝的战利品,现在还被摆在宫城正东广场供人欣赏。

    山包上的大纛是属于难兜靡的部落级别,从款式上来看相对于乌孙昆莫的大纛会小上几号,不过有一点相同的是大纛皮毛颜色都是青黑色,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毛发,又或者是不是染色的。

    刘邦本来到了山包下面就要下马,多多少少是表现出对乌孙王子难兜靡的尊重。可是他刚停住战马,那个引路的乌孙队长就是一阵叽里呱啦,经过翻译才知晓难兜靡事先有过交代,说是土地湿滑泥泞,刘邦来了不用下马。

    “怎么都是一国的王子,怎么能够失礼呢?”刘邦一脸浅笑下马,还招呼侍卫们也都下马。

    “您真的是太客气了。”乌孙队长一脸的高兴,对刘邦的态度比刚才又亲近了无数倍。他弯腰比了一个请的手势:“王子已经在上面炖好羊羔子,也烤了一头骆驼,就等着贵人上去享用。”

    刘邦听到烤骆驼就是两眼发光,他刚来到乌孙领地的时候也在勃西靡的招待下吃过一次烤骆驼,那是整头骆驼去掉内脏,然后一个部位都没有切除的烤法,似乎还加了一些其它什么东西,不光是闻着香,吃起来也是异常的美味。那一次听闻最美味的两个驼峰,一个属于勃西靡。一个给了何怿,压根就没有刘邦的份,因此这一次难免抱着万分的期待。

    人还没有抵达山包。因为风向的关系刘邦鼻子已经闻到了空气中的肉香味,让他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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